民以食為天,食以安為先。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關系中華民族未來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,強調要把食品安全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來抓,堅持黨政同責,用最嚴謹的標準、最嚴格的監管、最嚴厲的處罰、最嚴肅的問責,確保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5月20日,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》公開發布,是一場及時雨,民之所望,施政所向。
建立最嚴謹的標準。無規矩不成方圓,沒有標準就無法執行,食品安全管理也一樣,沒有統一的農藥殘留、獸藥殘留、重金屬、食品污染物、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標準,執法部門也無法檢測和判斷食品是否安全,食品安全管理就會變得無從下手。食品安全標準要從嚴制定,要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接軌,尤其是在標準種類、數量等方面保持一致,在最嚴謹的標準下,讓老百姓吃得放心。
實施最嚴格的監管。2017年法制晚報曝出海底撈火鍋店后廚存在老鼠亂竄,通過火鍋漏勺掏下水道,把講究食品安全的火鍋與臭氣熏天的下水道聯系在一起。海底撈火鍋店食品安全事件警示我們,食品產業鏈條長,風險點源多,任何一個“點上”的問題都有可能給“面上”的食品安全埋下隱患。食品從產地環境到餐飲上桌飲用,要層層把關,特別要把好產地環境安全關、農業農藥使用關、食品加工質量關、餐飲服務安全關,讓食品風險點在把關中消除隱患。
實行最嚴厲的處罰。由于食品安全存在違法成本低、維權成本高、法律震懾力不足等問題,造成違法者鋌而走險,無視法律法規。食品安全違法者要加重處罰,重典治亂,對“過水蟹”、“注水肉”制假售假行為“直接入刑”,對違法企業要做到“處罰到人”,財產罰、資格罰、行政處分、刑事處罰多拳組合,法定代表人、實際控制人、主要負責人、其他直接責任人等相關人員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罰,絕不出現“漏網之魚”。違法成本的高低,決定了違法者是否鋌而走險參與違法,嚴重食品違法者要實現終身禁止參與食品行業,列入失信人員名單,使其“無地可躲,無處可逃”。
堅持最嚴肅的問責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事權不清、責任不明等問題,常常因為職責不明確,事不關己高高掛起,釀成一件又一件的食品安全事件。相關部門要劃清事權,明確責任,做到盡職照單免責、失職照單問責。對監管工作中失職失責、不作為、亂作為、慢作為、假作為的,依規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食品安全心系千萬家,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》的出臺體現了黨和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,也體現了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。我們快速發展食品產業,逐步健全安全標準體系,不斷提高檢驗檢測能力,建立完善全過程監管體系,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,讓人民群眾生活更美好,得到更多幸福感、安全感。